(略)就2026年部分电话语音接入网关交换机更新替换项目委托(略)进行采购,现公开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合格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
2026年部分电话语音接入网关交换机更新替换项目
二、采购编号:
(略)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为满足32口电话语音接入和224口电话语音接入交换机的更换,(略)拟采购193台电话语音接入交换机,其中32口182台,224口11台。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清单中的货物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1家。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30天内将设备配送至省内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及现行国家有关合格标准。
项目预算:(略).5(略)。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审核、磋商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审核:
1.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代理机构处报名登记(线上报名),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3.由评分专家组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磋商及评审。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少于2家时,才能进入后续详细评审,否则本项目废标。(注:如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为2家,须从项目情况、技术方案、报价等方面判断是否具备竞争性,并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如评分专家组未对上述情况进行分析记录,不得评审。)
第二阶段:磋商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磋商。磋商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现场将组织不少于两轮磋商,供应商需在每一轮磋商结束后递交相关报价和服务承诺。
评分专家组将依据供应商的综合表现进行现场评审,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中行要求。
(3)供应商所投型号电话语音交换机为国产自主可控产品,提供具有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或CMA(中国计量认证)检测机构对该型号产品出具的国产化检测报告。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分专家组在磋商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应答文件不同,以评分专家组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近3年(2023年7月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略)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围及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与项目,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项目;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项目;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报价;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授予合同;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供应商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4)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落实监管部门对信息安全的监管要求,履行信息安全保密责任和义务,依法依规规范信息数据处理活动。投标人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缺陷和信息安全违规记录。
(15)供应商若接触采购人数据、采购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采购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在“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1、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
1.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前往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以下简称“中银智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并关注以下事项:
(1)请有意愿参与采购工作的供应商尽早在“中银智采”完成注册工作,并在采购邀请文件领取截止日前1工作日内完成注册。注册方式详见详见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最新动态”中的“供应商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2)在“中银智采”系统中提交材料不能代表注册成功,中国银行将对供应商提交材料进行注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才注册成功。请供应商于提交材料当日晚些时间或第二日进行注册审核情况查询,实时关注注册审核结果,以免影响使用。
(3)如供应商在领取采购邀请文件截止当日(工作日)注册,请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或技术支持人员,申请加急审核,并关注注册材料审核结果。因供应商提交材料质量等原因,无法保证供应商注册审核通过,所造成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登录注册账号后并于中银智采平台的“工作台-操作手册”处下载“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或下载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最新动态”中的“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中的附件。
(5)供应商针对技术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银智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略)/(略)/(略),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
30、13:30-17:30,其他时间及法定节假日不提供技术支持。
2.发售时间:2026年8月19日起至2026年8月25日止,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采购邀请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
3.地点:线上报名获取采购邀请文件。
4.领取方式:
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2026年部分电话语音接入网关交换机更新替换项目采购邀请文件”。请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略),在邮件正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需包括以下报名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营业执照扫描件
(3)供应商所投型号电话语音交换机为国产自主可控产品,提供具有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或CMA(中国计量认证)检测机构对该型号产品出具的国产化检测报告扫描件。
(4)完成平台注册的网站截图。(递交响应文件前提供)
5.采购邀请文件售价:人民币2(略)(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8月31日9: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2.递交应答文件地点:(略)第一会议室B。
3.递交文件形式:纸质文件递交。
4.
逾期送达的或未经现场报名、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响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pcm)上进行发布。
八、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略)5
举报邮箱:zfjctdjc_he@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28号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邮编:050000
联系人:董经理
电话:(略)6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050000
联系人:周搏伟
电话:(略)9
电子信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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