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智宜科技有限公司梅州市五华县城区道路智慧停车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 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8-31 16:43:06
正文内容

(略)梅州市五华县城区道路智慧停车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2506-441424-04-01-33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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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略)梅州市五华县城区道路智慧停车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略)梅州市五华县城区道路智慧停车建设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地点|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城区道路|-|-|-|

|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筹集安排|资金来源构成|由建设单位筹集安排|-|

|招标范围及规模|项目拟建设改造11175个道路停车泊位。采用高位视频、低位视频和地磁相结合方案,主要包括智慧停车平台、智能泊位设备、停车交通设施建设、运营中心建设及其他停车相关服务建设等。|-|-|-|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环境管理;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竣工图审核等。|-|-|-|

|工期|自监理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本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将工程移交给相关管理部门之日止,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略).(略)|-|-|-|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1.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或(2)资质:(1)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及通信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略)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1.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专业为通信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1.3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需提供网页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路径及查询时间,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自2026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不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的资质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认定(具体以签订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内容进行认定)。

注: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1日9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1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任选其一)|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6年09月21日9时00分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政务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6年09月21日9时00分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政务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1日9时00分|开标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政务服务中心对面)|-|

|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在各媒体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略)|联系地址|(略)|-|

|招标人联系人|魏先生|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联系地址|(略)|-|

|招标代理联系人|罗彬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略)|-|

|招标监督机构|五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略)|-|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略)梅州市五华县城区道路智慧停车建设项目监理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方。

2.

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联合体各方在各自分工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4.

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事务。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方名称)承担

工作;(成员名称)承担

工作。

6.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26年月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相应内容和盖章的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

名称|(略)梅州市五华县城区道路智慧停车建设项目监理|

|:-----:|:-----:|

|网上邀请

(招标文件获取)

截止时间|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

2026年09月19日

18:00时止|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投

标保证保险)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1日9:00-9:30时(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1日9:00时止|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1日

18:00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1日

09:00时止|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1日09:00时|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3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含在线解密和现场解密)。|

2026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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