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无人机飞控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省襄阳市 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 2026-08-29 22:18:14
正文内容

【最新动态】无人机飞控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襄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无人机飞控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略).3(略),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建设一套无人机飞控平台,实现航线规划、飞行作业、数据采集工程二三维重建、A识别、事件处管、成果管迎、图斑核查及对外数等体化能力。实现无人机作业从人工组织、分散管理向平台化调度、自动执行、智能化分析和数据化协同转变,支撑襄阳市自然资源领域耕地保护、调查监。测、督察执法等以及跨行业智能巡检等业务应用;完成与襄阳市天空地一体化监测平台对接,通过标准化通用接口实现航飞任务下发接收、无人机航飞成果推送、AI识别线索与手动标绘线索获取,构建业务闭环;平台接口架构需具备良好可扩展性,可支撑后续与省级、市级及其他相关业务系统对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无人机飞控平台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无人机飞控平台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

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备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egps&ov.cn)查询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3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0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供应商须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

提供报名登记表(附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报名登记表(附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售价:(略),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1日09时00分

联系人:刘

手机:(略)

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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