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致各响应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数据采集软网关系统软件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询价文件“第一章第10条第10.2款”中关于视频文件的递交方式进行调整。
更正原因:
因电子采购平台(招必得建易招标采购平台)系统功能限制,响应单位无法按询价文件要求线上上传ZIP格式压缩包的演示视频文件,仅能上传PDF文件。为保证各响应单位正常参与本项目,现对询价文件“第一章第10条第10.2款”中关于视频文件的递交方式进行调整。
更正内容:
询价文件中关于“视频文件需提交ZIP格式压缩包(如有需要)”的要求,更正为“响应单位应将功能演示视频文件按要求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具体要求如下:
1.邮件主题格式为:【数据采集软网关系统软件采购】+【响应单位名称】+功能演示视频。
2.演示视频文件命名格式为:(略)+【响应单位名称】+功能演示视频。
3.演示视频文件格式为:MP4。
4.响应单位应将演示视频文件压缩加密后发送,压缩包解压密码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填写。
5.演示视频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15时00分)前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以邮箱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6.每家响应单位限发送一次邮件。如发送多次,以响应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成功发送并收到的邮件为准,其余邮件不予读取。
7.因响应单位原因导致邮件未按时送达、文件无法打开、文件损坏、密码错误、视频无法播放等情形的,相关后果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8.演示视频仍按原评分细则规定的要求执行,仅递交方式由电子采购平台线上压缩上传调整为指定邮箱递交。
指定接收邮箱:【(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询价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公告为询价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询价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原询价文件内容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略)
监督机构:(略)党建纪检部
联系人:林思思
联系电话:(略)
(略)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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