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B保海关辅助管理系统改造项目(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配套硬件和仓库配套
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人就清溪B保海关辅助管理系统改造项目(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配套硬件和仓库配套设备设施采购开展询比采购,详情请参见询比采购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清溪B保海关辅助管理系统改造项目(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配套硬件和仓库配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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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B保海关辅助管理系统改造项目(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配套硬件和仓库配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请参阅《用户需求书》|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2
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加响应的,总公司须满足以上条件,分公司参加响应必须取得总公司唯一授权,即同一家总公司仅能授权一家分公司参与本项目响应。授权书必须写明授权响应、处理响应相关事宜、签署合同、合同履约等权限,并明确分公司以自己名义签署的合同对总公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总公司对分公司实施的全部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授权书须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总公司公章。分公司响应时,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处罚期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4
供应商未被列入交控集团的供应商
C、D
级名单或风险预警对象名单或黑名单;
5.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以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为准(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5.6
①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本项目投标(响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它违法、违约等影响本项目正常履行的情形。②如果供应商或其关联公司曾与东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签订合同的,该供应商或其关联公司须在履约过程中无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的情形。③供应商或其关联公司无正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诉讼的情况。④不存在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认定供应商或其关联公司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责任或过失责任的情况。(须提供书面承诺声明)
5.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8
供应商须符合本公告5.6条关联企业要求,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报名、投标(响应)要求:
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投标(响应),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报名、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交控集团供应链服务平台(网址:http://gyl.dgjtjt.com.cn/)注册、报名、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提交(响应)文件以及《资格声明函》。本项目须网上提交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未按上述方式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时00分。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评标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0.递交响应文件及开启地点:交控集团供应链服务平台。
备注:
本项目的线下开标环节,供应商可以不派人参加,只需登录“东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gyl.dgjtjt.com.cn/)”及时监督开标过程及查询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及结果有异议的,须及时提出,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1.本采购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将疑问函原件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人。
采购人将不负责供应商因响应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文件编制费、CA数字证书费、平台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等。
成交供应商需按东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平台管理规定,向供应链服务平台支付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以供应链服务平台为准),如成交供应商不按相关要求支付(最迟不超过结果公告结束后2个工作日),将视为响应无效,采购人有权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未按要求支付交易服务费的供应商不得再次参与本项目的重新采购(如有)。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为企业组织采购项目,按采购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15.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略)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北环路198号
采购联系人:林先生、关先生
电话:82892982
监督部门联系人:萧先生、黄小姐
电话:88680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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