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2507-440114-04-01-784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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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广州花都区时尚产业集聚区数字化转型全链路协同综合性赋能平台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花都区时尚产业集聚区数字化转型全链路协同综合性赋能平台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广州花都区时尚产业集聚区数字化转型全链路协同综合性赋能平台项目施工|-|-|-|-|-|-|-|-|-|
|公示名称|广州花都区时尚产业集聚区数字化转型全链路协同综合性赋能平台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
|开标日期|2026年10月14日8时45分|-|-|-|-|-|-|-|-|-|
|经评审,(略)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具体推荐情况如下:|-|-|-|-|-|-|-|-|-|-|
|评标结果|(略)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技术标有效性评审、技术标详细评审、经济标有效性评审的投标单位为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评标结果|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评标结果|湖南省一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9(略)91771K|-|-|-|-|-|-|
|评标结果|浙江金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略)80653K|-|-|-|-|-|-|
|评标结果|福建艺景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略)68450F|-|-|-|-|-|-|
|评标结果|(主)中电建江水(广东)建设有限公司;(成)中建四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91440101MA9Y7N0G63|-|-|-|-|-|-|
|中标候选人响应情况|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报价(元)|-|质量承诺|-|工期/交货期(日历天)|候选人资格情况|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
|中标候选人响应情况|湖南省一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9(略)91771K|188495576.76|-|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见投标文件公开|刘浩宇|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中标候选人响应情况|浙江金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略)80653K|185998421.60|-|按招标文件要求|-|-|详见投标文件公开|袁刚军|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中标候选人响应情况|福建艺景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略)68450F|188039746.84|-|按招标文件要求|-|-|详见投标文件公开|邱丹艺|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中标候选人响应情况|(主)中电建江水(广东)建设有限公司;(成)中建四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91440101MA9Y7N0G63|(略).89|-|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详见投标文件公开|何元庆|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经评审,定标委员会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具体情况如下:|-|-|-|-|-|-|-|-|-|-|
|中标结果|中标人名称:(主)中电建江水(广东)建设有限公司;(成)中建四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略).(略)|-|-|-|-|抽取的X:56|-|
|中标结果|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名称|-|-|-|-|-|履约风险评审得分|-|总得分|最终排序|
|中标结果|(主)中电建江水(广东)建设有限公司;
(成)中建四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90.48|-|-|1|
|中标结果|湖南省一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79.64|-|-|2|
|中标结果|浙江金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8.52|-|-|3|
|中标结果|福建艺景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8.38|-|-|4|
|异议受理部门|(略)|-|-|-|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都东风大道南9号自编3栋|-|-|-|-|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联系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汤千卉|-|-|-|联系电话|(略)|-|-|-|-|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9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7日0:00|-|-|-|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10月20日0:00|-|-|-|-|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说明: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就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
3.投诉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应当递交投诉书,对评标结果的投诉还应提供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以及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如有)。投诉书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
附件:1.评标报告
2.定标报告
(略)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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