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容器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容器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略)万元,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容器平台建设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容器平台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容器平台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总公司授权书,授权书必须写明授权投标及处理投标相关事宜的权限。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处罚限届满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
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5)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的三年内,不得在投标活动中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规定,而受到各级管理部门的处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主动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最近3年企业牵涉的主要诉讼案件或处罚说明”,如果不主动填报
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上述情况一经发现,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不存在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他违法、违约等影响本次招标项目正常履约的情形;
(9)未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灰名单库;
(10)投标人已参加并通过POC测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8日00时00分到2026年09月0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现场或线上获取。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东莞市
联系人:刘
工
手机:(略)
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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